三億用戶之後,幣安想成為什麼?
交易、託管、清算與支付集中於一個平台,幣安能否承擔更大的市場責任
2025年末,幣安披露全球註冊用戶突破3億;至2026年9月,官網顯示的註冊用戶已超過3.2億。交易、衍生品、OTC、託管、清算、收益、支付、機構抵押品、Web3錢包與BNB Chain,正被放進同一個全球平台。阿布達比的分業架構為它建立新的監管邊界,美國對伊朗相關交易的調查則提出更直接的考題:一家掌握龐大流動性與客戶資產的平台,能否把增長能力轉化為可驗證的風險控制、資產保護與合規責任。
(圖片說明)幣安官方「Proof of Reserves」頁面截圖,顯示平台以zk-SNARKs與Merkle Root Hash機制呈現部分用戶資產餘額與鏈上錢包餘額的核驗資料。這是公司提供的透明度工具,並非完整財務審計。
三億註冊用戶、三家實體與一項美國調查
2025年末,幣安披露全球註冊用戶突破3億。這一數字指的是註冊用戶,並非活躍用戶、交易用戶,也不能據此推定3億人持有資產或使用同一項產品。
2026年初,幣安在年終報告中披露,平台2025年全產品交易額為34萬億美元,其中現貨交易額超過7.1萬億美元;自成立以來的累計交易額達145萬億美元。這些均是公司披露,不能替代獨立審計或監管結論。它們仍然說明,幣安已經成為全球數位資產市場最重要的入口之一。
2025年12月,幣安宣布在阿布達比全球市場建立新的分業架構,由不同實體承接交易、清算託管及經紀等職能。2026年9月,美國檢方被報道正在調查幣安是否明知而容許涉及伊朗的違反制裁交易。幣安表示,公司對制裁違規採取零容忍政策,並持續配合執法機構;截至本文發稿,檢方尚未對幣安提出相關起訴。
規模、牌照與調查同時出現,使幣安面臨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當一家平台同時掌握全球集中的加密流動性、數以千億美元計的用戶資產、機構抵押品安排與支付通道,市場應以甚麼標準判斷它是否具備市場基礎設施所要求的信任?
三億註冊用戶說明了甚麼?
3億註冊用戶,代表幣安擁有巨大的帳戶入口。與2024年末披露的逾2.5億註冊用戶相比,平台一年內新增約5,000萬個註冊用戶。公司同時表示,2025年零售交易額增長125%,機構交易額增長21%;其資產儲備證明在2026年初所列的用戶資產餘額約為1,628億美元。
這些數據反映的是規模、觸達能力與平台黏性。它們無法單獨回答更重要的問題:用戶資產是否受到足夠保護,交易規則能否承受極端行情,公司的治理與合規能力是否與其市場影響力相稱。
大型平台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正在於帳戶數和交易額很容易被視為信任本身。它們其實只說明,越來越多人正在使用這個系統。系統是否值得長期依賴,仍須由風險隔離、資產權利、資訊透明與法律責任來證明。
(圖片說明)阿布達比全球市場金融服務監管局(FSRA)公共登記冊中的Nest Trading Limited頁面截圖,列示該實體的FSP編號、生效日期、活躍狀態及受規管活動。此圖對應本文討論幣安在ADGM下的分業架構。
流動性:幣安權力的根基
對一般交易者而言,流動性意味著下單能否迅速成交、成交價與預期相差多遠;對基金和做市商而言,它決定一筆大額交易會否推動價格、能否在波動中調整部位,以及保證金與抵押品能否及時調度。
幣安的各項延伸業務,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現貨市場負責最基本的價格形成;槓桿、保證金與永續合約把交易帶入更高風險的領域;期權、交割合約和投資組合保證金,則將對沖、槓桿與清算壓力納入平台日常運作。
CCData估計,2025年6月幣安佔中心化交易所現貨交易量約29.9%、衍生品交易量約37.6%,當月成交額分別約為4,300億美元與1.89萬億美元。這是一個月度市場快照,不能視為固定市佔率;它足以反映幣安在現貨與衍生品兩端的市場分量。
加密市場沒有統一的中央交易所,流動性卻已形成少數高度集中的節點。當大量成交集中於一家平台,它的撮合規則、保證金制度、風險限額、上幣與下架決定,以及系統能否在極端行情中穩定運作,都會直接影響全球價格形成。這種影響力本身不構成違規,卻使平台內部規則開始具有近似公共規則的效果。
交易、託管、清算與支付匯於一個App
幣安首先仍是一個交易場所。現貨、槓桿、永續合約、交割合約與期權構成日常業務。衍生品擴大了交易者對沖和表達價格觀點的能力,也帶來更高的風險要求:保證金不足時如何平倉,不同抵押品如何折算,極端行情下如何限制損失,用戶與平台各自承擔哪些責任。
OTC業務服務於不願把大額訂單放進公開訂單簿的家族辦公室、基金與企業財資部門。公開下單可能暴露交易意圖,也可能推高成交成本。幣安的場外交易和執行服務,提供報價請求、大宗交易與結算安排;2025年,平台開始在自有訂單簿之外整合外部流動性提供者的現貨與期權報價,並推出讓機構私下表達買賣意向的工具。
託管是幣安進入市場基礎設施討論的關鍵。加密資產使用者最終關心的,並非只是帳面價格,而是資產由誰持有、平台是否完整記錄用戶權益、公司或市場出現危機時能否取回屬於自己的資產。
2022年11月,在FTX倒閉衝擊市場信心之後,幣安推出以Merkle Tree為基礎的儲備證明;2023年2月加入零知識證明技術,讓用戶核驗自己的餘額是否計入平台公布的用戶資產總額。公司稱,用戶資產至少獲得1:1儲備支持。
這套機制提高了鏈上資產與用戶餘額的可見度,卻有清楚邊界:它無法呈現公司的全部負債、關聯方往來、資產的法律控制權,以及破產情形下資產如何處置。資產儲備證明是一項透明度工具,並不是完整財務審計,更不能單獨構成客戶資產受到全面法律保護的證據。
收益產品同樣需要分開看待。幣安Earn涵蓋活期與定期收益、質押、雙幣投資及鏈上收益等產品。公司披露,2024年鎖定價值增長144%,2025年向用戶分配約12億美元收益。這類產品的風險取決於收益來源、鎖定期限、贖回條件、代幣價格、智能合約與交易對手,與銀行存款的法律保障並不相同。
支付業務則把幣安延伸至交易以外。Binance Pay支持用戶之間轉帳及商戶付款。公司披露,2024年該服務的活躍用戶超過4,000萬;2025年用戶數再增長30%,支付接受範圍超過2,000萬個商戶。這些屬公司統計口徑,商戶覆蓋的具體定義、實際交易頻率與支付幣種結構,仍需要外界持續檢視。
在中心化平台之外,幣安錢包作為自託管錢包整合於幣安App,用戶可跨鏈轉移資產、兌換代幣並接入去中心化應用。這降低了進入Web3的門檻,也把私鑰、授權、跨鏈與智能合約風險更多交由用戶本人承擔。
與幣安品牌密切相關的BNB Chain披露,2025年獨立地址超過7億,BNB Smart Chain與opBNB的日活躍用戶均超過400萬。地址不等於自然人,一名使用者可以控制多個地址;BNB Chain在法人責任與監管層面也須與幣安分開分析。
(圖片說明)大型數位資產交易平台所依賴的交易監控、伺服器與即時風險系統示意畫面,呈現流動性高度集中後,撮合規則、保證金制度與系統韌性所承受的市場責任。
機構抵押品:RWA開始承擔交易功能
機構客戶最在意的,往往是交易對手風險與抵押品安全。幣安為回應機構不願把資產長期存放於交易所的顧慮,自2023年起推出第三方託管和場外結算安排:機構可將法幣、等價資產或部分抵押品放在受監管銀行或託管合作方的安排下,再取得平台上的交易額度。
2025年,這套安排開始接納代幣化資產。幣安宣布支援USYC、cUSDO與BlackRock美元機構數位流動性基金BUIDL等資產,作為部分場外抵押品安排的選項。代幣化貨幣市場基金與短期國債類資產,由此開始承擔實際交易中的抵押品功能;機構可以一邊持有生息資產,一邊取得交易能力。
這是RWA進入金融管道的一條具體路徑。基金份額由誰保管、估值多久更新一次、客戶違約時誰擁有優先處置權、極端行情下份額能否及時贖回、不同司法管轄區是否承認同一套權利安排,才是制度判斷的核心。答案不在代幣名稱裡,而在託管協議、基金文件和適用法律之中。
阿布達比的制度試驗:把功能拆進不同法人
2025年12月,幣安宣布在阿布達比全球市場取得全面授權,並以三家實體分別承接交易、清算託管及經紀等職能。2026年1月起,相關服務轉由該架構下的實體提供;其中,清算與託管實體承接平台部分衍生品部位的中央對手方清算與用戶數位資產託管職能。
這一架構最值得關注的地方,在於監管機構可以分別觀察交易、清算託管與經紀三種功能,而這些功能過去高度集中於同一系統之中。
傳統金融市場歷經多次危機後形成的基本原則,是交易、託管、清算與支付可以相互連接,責任歸屬、資產權利與風險承擔必須清楚界定。國際清算銀行轄下的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與國際證券監管機構組織提出《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將支付系統、中央證券存管機構、證券結算系統、中央對手方與交易資料庫列為需要承擔更高監管要求的類型。它們一旦失靈,受影響的是大量交易、資產權利與市場信任。
ADGM的授權仍有明確邊界。它是單一司法管轄區的監管安排,不能自動延伸為幣安在其他市場的法律地位。在歐洲、日本或其他地區使用幣安服務的用戶,其資產保護仍取決於當地法律及實際提供服務的持牌實體。
幣安也不能因業務規模或產品廣度,自行取得「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制度身份。這一身份需要清楚的法律基礎、監管許可、資本與流動性安排、客戶資產隔離、違約管理機制、營運韌性與持續透明度,並須在不同市場逐一取得信任。
(圖片說明)保管設施、帳冊與加密連結的示意畫面,用以說明儲備證明可提高用戶資產與平台公布餘額的可見度,但不能取代對公司全部負債、資產權利與破產處置的完整審計。
2025年10月10日:整合平台的一次壓力測試
把多種功能放在同一平台,效率顯而易見。零售用戶在一個App內即可完成買賣、存放、收益、支付與鏈上探索;機構可以在更少的系統之間調度流動性與抵押品;新項目也能接觸龐大的用戶群。對跨境、分散且24小時運作的加密市場而言,整合確實降低了操作成本。
金融穩定委員會在2023年11月的報告中,將這類以交易平台為核心、同時提供多種加密資產服務的企業定義為「多功能加密資產中介機構」。報告特別關注垂直整合可能帶來的利益衝突、風險傳染、治理透明度與跨境監管難題。
2025年10月10日的市場急跌,為這些抽象風險提供了具體案例。當晚,USDe、BNSOL與WBETH在幣安上出現價格偏離,這三項資產同時被部分用戶用作合約、槓桿或借貸的抵押品。幣安後來表示,符合條件、並在特定時間窗口內受影響的用戶,將獲得相應補償;媒體報道的賠付總額約為2.83億美元。
幣安迅速賠付,減少了部分用戶損失,這一點應予承認。事件同時呈現出多功能平台的結構問題:交易場所、抵押品定價、保證金風險與事後補償,都高度集中於同一組平台規則之內。當平台內部價格與其他市場出現明顯差異,損失可以在極短時間內傳導至槓桿用戶;賠付時間窗口、計算方式與適用範圍,最終也由平台依其公告規則處理。
在受監管的中央對手方體系中,類似問題通常由事先公布、並經監管審查的違約處理規則回答。這正是幣安在ADGM將清算與交易職能分入不同法人後,仍須持續證明的部分。
趙長鵬、何一與一家公司的治理轉折
趙長鵬與何一於2017年共同創立幣安。當時加密產業正處於高速擴張、監管規則分散的階段,最重要的能力是迅速推出產品、聚集用戶並連接全球流動性。幣安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來自這種速度與執行力;它此後的監管困境,也與同一種速度有關。
2023年11月21日,美國司法部宣布幣安就違反《銀行保密法》、未登記經營貨幣匯兌業務及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等相關指控認罪。司法部公布的幣安刑事罰金與沒收金合計約43.16億美元,並要求公司保留三年的獨立合規監察人。FinCEN同日宣布34億美元民事罰款、五年監察及多項合規承諾;CFTC亦對幣安及趙長鵬作出處置。
這些不同機構的款項存在抵扣關係,法律性質也不相同,不能直接加總。案件留下的制度訊息十分明確:大型加密平台若未建立充分的反洗錢、制裁合規與交易監測機制,代價會超出罰款本身,並可能影響管理架構、牌照前景、銀行關係和市場信任。
2025年,阿布達比國有投資機構MGX宣布向幣安投資20億美元;其後,這筆交易以World Liberty Financial發行的美元穩定幣USD1完成結算。10月,特朗普總統特赦趙長鵬。特赦針對趙長鵬個人,並不改變幣安公司層面的認罪協議與合規義務。
同年12月,幣安宣布何一出任聯席執行長,與Richard Teng共同領導公司。她長期參與幣安的產品、品牌與社群策略。這項任命把共同創辦人帶入公司最高管理層,也讓外界自然關注:一家正在以制度能力爭取長期信任的公司,將如何在創辦人團隊的影響力與獨立治理之間保持清楚邊界。
(圖片說明)基金憑證、保管文件、硬體金鑰與資產配置介面的示意畫面,對應代幣化貨幣市場基金及短期國債類資產進入機構抵押品安排後,所涉及的託管、估值、贖回與權利處置問題。
合規承諾的即時檢驗:伊朗相關交易調查
2026年2月,《Fortune》、《華爾街日報》及其他媒體先後報道,幣安內部調查人員曾發現大量與伊朗相關實體有關的資金流,並對公司後續處理提出質疑。報道涉及資金規模、帳戶控制、內部調查及人員處置等具體指控。
幣安否認壓制調查或知情協助受制裁對象交易。公司表示,相關調查持續進行,涉事客戶已被移出平台,並稱離職或遭處置的員工並非因提出合規疑慮而被懲處。2026年3月,幣安就《華爾街日報》相關報道提起誹謗訴訟。
2026年9月,彭博社首先報道、路透社隨後報道,美國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及司法部刑事司正在調查幣安是否明知而容許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交易。司法部未公開評論。幣安表示,公司對制裁違規採取零容忍政策,並持續與執法機構合作。截至本文發稿,檢方未就此對幣安提出起訴,也沒有法院作出任何違規認定。
程序尚在早期,結論應留給證據、監察報告與司法程序。這起調查已經觸及本文的核心問題:一家平台在與美國監管機構和解、接受獨立監察、並建立新的分業架構之後,其合規系統面對重要客戶與商業利益時,能否獨立而有效地運作。
幣安追求的是綜合平台,信任必須由制度取得
幣安想成為的,已經不是單純意義上的加密資產交易所。它正在建立一個以流動性為核心、向託管、清算、抵押品、支付、機構服務和鏈上生態延伸的綜合數位資產平台。
這種整合具有商業效率,也具有公共後果。它讓用戶在一個系統內完成更多事情,讓機構能以更低的操作成本接入加密市場,也讓平台在價格形成、資產保管與風險傳導中擁有更大的影響力。
「交易所」三個字已不足以描述今天的幣安。「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則是一種必須由外部制度授予、並在壓力中反覆驗證的資格。
未來幾年,市場至少應持續追問三個問題。第一,在下一次極端行情中,幣安的保證金、抵押品定價與清算規則,能否依照事先公布的制度運作,而非主要依賴事後補償安排。第二,在ADGM以外的司法管轄區,用戶資產能否獲得清楚而可執行的法律保護,包括公司陷入危機時的資產歸屬。第三,當商業擴張與合規責任發生衝突時,公司是否願意讓制度邊界先於增長目標發揮作用。
趙長鵬、何一與幣安下一個階段的答案,將寫在監管文件、法院紀錄與下一次市場危機的處理方式之中,並影響全球市場如何理解加密資產平台的權力與責任。
免責聲明
本文依據公開監管文件、公司公告及媒體報道撰寫,僅供新聞研究參考,不構成投資、交易、法律、稅務或其他專業建議。文中所述調查尚無起訴或定論;數位資產波動劇烈,讀者應自行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