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调查

誰決定X上的邊界:馬斯克言論自由承諾的四年檢驗

紀錄片《Musk》上映前的法律爭議,再次帶出一連串問題:記者能否發聲、廣告商能否退出、研究者能否查證——X如何對待挑戰自身利益的人?

Alex Gibney執導的紀錄片《Musk》定於今天(2026年10月9日)在紐約和洛杉磯限定上映。早在一個多月前,馬斯克的律師已發函警告,可能提出誹謗訴訟。電影中的指控仍須逐項核實;近四年來,記者停權、政府移除要求、廣告商訴訟與Grok爭議,也已留下可供查考的公開紀錄。這些事件提出了一個與使用者、媒體和企業都切身相關的問題:倡議言論自由的人掌握平台規則之後,誰能提出異議,又要付出什麼代價?

文/Christy|Kevin 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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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M.News《財經調查》特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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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輯按:

在《Musk》定於今天上映之際,我們選擇以公開紀錄檢視馬斯克的言論自由承諾,也以同樣的標準審視電影中的指控。擁有平台,意味著可以影響數以億計的人如何發聲、被看見及維持生計。當規則制定者同時成為爭議當事人,公平便不能只寄託於他的自我克制。馬斯克有權反駁批評、尋求司法救濟,批評者也應有提出證據、獲得申訴與繼續發聲的空間。言論自由承諾的分量,要看利益受到挑戰時,程序是否仍然可靠,規則是否同樣適用於支持者與反對者。

Jeff Morgan

GFM.News 總編輯

(圖片說明)2016年5月21日,紀錄片導演Alex Gibney(右)與剪輯師Andy Grieve(左)、製片人Kristen Vaurio(中)出席第75屆皮博迪獎活動,當時參與的作品為《Going Clear: Scientology and the Prison of Belief》。這張資料照片呈現本文涉及的導演及其紀錄片工作背景,並非《Musk》上映現場。


一部電影,一封律師信

9月3日,距離《Musk》進入美國戲院還有一個多月,馬斯克的代表律師Alex Spiro已向製作公司Jigsaw Productions發出法律通知。根據TheWrap披露的信件內容,Spiro指影片從預設結論出發,並稱製作團隊拒絕讓馬斯克方面參與事實核對;HBO、Bleecker Street及環球影業等製作與發行相關方,也被列為通知對象。

Jigsaw在回應中為影片的研究方法辯護,並表示,對有權勢的公眾人物進行基於事實的檢視,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製作方有權維護作品,馬斯克也有權反駁他認為失實的指控。判斷雙方的說法,需要回到具體證據;律師信的存在,既不能證明影片失實,也不足以單獨證明發函目的就是壓制批評。

這部近四小時的紀錄片由Bleecker Street在北美發行,10月9日先在紐約和洛杉磯限定上映,10月16日擴大上映。9月18日,《Variety》引述熟悉項目的人士稱,環球仍按計畫推進海外發行,只是尚未確定日期;影片當時預計於2027年第一季在HBO上架。現有安排不支持「電影已遭封殺」的說法,法律爭議對製作與發行造成的壓力,則是另一個需要證據衡量的問題。

電影把一個人物的經歷組織成敘事。檢驗平台治理,還需要另一種材料:公司文件、處分紀錄、法院裁定及監管報告。自2022年馬斯克收購Twitter以來,這些材料已逐步呈現出一組關係——所有者可以制定規則,政府可以要求移除,廣告商可以撤回預算,研究者則試圖查證平台如何運作。

普通使用者很少出現在這些談判與訴訟的中心,卻承受著結果。帳號能否保留、作品能否抵達受眾、照片被濫用後能否及時移除,都取決於他們通常無法參與制定的程序。對企業和投資者而言,同一套程序也決定了品牌安全、經營成本與收入的可預期程度。

440億美元的控制權

2022年4月,Twitter董事會接受馬斯克每股54.20美元的收購方案,交易價值約440億美元。馬斯克在公司公告中將言論自由與民主運作聯繫起來,把Twitter形容為討論人類未來重大議題的數位廣場。同年10月27日交易完成,公司提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記載,馬斯克在交割時成為唯一董事。

這筆交易轉移的是公司的控制權,伴隨而來的卻是對公共討論條件的廣泛影響。使用者提供內容,記者帶來消息,創作者經營受眾,廣告商購買注意力;他們共同維持平台的價值,但並不因此共同掌握平台的規則。

所有權此後又經歷兩次重組。2025年3月,xAI與X透過換股交易整合。馬斯克當時公布的X股權估值為330億美元,包含債務的估值口徑則為450億美元。這些數字代表不同財務概念,不能不加區分地與2022年的收購金額比較。

2026年2月2日,SpaceX完成收購xAI。依公司其後提交的財務文件,X與Grok納入SpaceX的人工智能業務,與火箭及星鏈通訊業務同處一個集團。原本圍繞社交平台的治理爭議,因而與更廣泛的技術投資、管理資源和企業聲譽發生聯繫。

(圖片說明)2018年7月13日,馬斯克在倫敦英國皇家學會活動期間拍攝的肖像。本文以他收購Twitter後的公開紀錄,檢視平台所有權、言論自由承諾與規則執行之間的關係。


私人平台的公共角色

「數位廣場」描述了平台的公共用途,並沒有改變其私營公司的法律地位。在美國,第一修正案主要約束政府;私人平台選擇、編排和呈現第三方內容,也可能構成受到保護的表達。最高法院2024年7月在Moody v. NetChoice案中闡述了這項原則,同時因下級法院分析不足而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沒有給予平台所有功能無條件的豁免。

因此,法律允許平台作出某項決定,與這項決定是否符合平台自己宣示的承諾,是兩個不同問題。評估馬斯克,需要看他如何使用控制權;評估政府,則需要看它是否在約束平台時,也尊重平台與使用者的合法權利。

這項區分尤其重要,因為平台的自由承諾本身具有商業價值。使用者是否願意投入時間,創作者是否願意累積作品,企業是否願意長期投放廣告,都與他們對規則的信任有關。控制權可以透過交易取得,這種信任卻需要在一次次具體決定中維持。

記者停權的程序

2022年12月15日,Twitter暫停了多名報導馬斯克及其公司的記者帳號。平台方面援引禁止公開他人即時位置的規定,部分當事記者則否認發布了相關位置資料。保護記者委員會翌日發表聲明,要求恢復帳號。馬斯克隨後根據自己在平台上發起的投票宣布解除相關停權,部分帳號恢復使用。

人身安全是正當的管理理由。公開資料經過整理、定位和即時傳播,可能產生原本不存在的風險;記者身分也不意味著可以豁免適用平台的安全規則。然而,個別貼文是否違規,仍須核對發布內容、時間,以及當時適用的規則版本。

投票可以表達使用者的意見,卻不能完成這項審查。支持恢復帳號的人較多,不等於原處分已被證明錯誤;支持停權的人較多,也不足以證明當事人違規。規則是否一致,終究需要具體理由,而非單靠人氣決定。

這起事件最難迴避的問題,是平台所有者同時也是爭議當事人。當被保護的人、制定規則的人與宣布處分的人高度重疊,平台便需要更清楚地說明如何避免個人利益影響執行。規則變更紀錄、書面處分理由,以及不受當事人直接左右的申訴程序,都與這種信任有關。

對記者而言,帳號恢復並不代表中斷沒有成本。採訪對象可能透過平台聯繫,新聞依靠追蹤者轉發,讀者也在那裡辨認長期關注的作者。這些關係可以具有資產價值,卻很難在帳號失去存取權時,完整搬到另一個地方。

這也是平台治理的經濟後果:內容由創作者生產,受眾關係由雙方長期累積,但連接兩者的通道仍由平台控制。規則是否穩定,會影響人們願意在這條通道上投入多少工作。

(圖片說明)2015年3月6日,Twitter位於舊金山Market Street的當時總部,外牆仍懸掛藍鳥標誌及Twitter招牌。照片記錄馬斯克收購前的平台企業形象,為文章討論其所有權與治理變化提供歷史對照。


政府要求與配合率

跨國平台每天面對不同法律制度。一項政府要求可能涉及刑事偵查、隱私保護,也可能針對政治批評;某則貼文在美國受到保護,在其他國家卻可能面臨移除命令。平台是否配合,必須放回每項要求的法律依據與實際內容中判斷。

《Rest of World》2023年4月分析了Twitter提交給哈佛大學Lumen資料庫的紀錄。依該報導所列的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間,公司收到971項政府或法院請求,其中808項完全配合,約占83%,另有154項部分配合,9項未報告結果。報導指出,收購前一年的完全配合比例約為50%。

這些數字值得關注,但它們來自公司提交、研究者納入分析的紀錄,並非對所有政府要求的獨立普查。資料也混合了內容移除與使用者資料請求,不能直接用來衡量政治審查的發生率,更不足以證明每一次配合都違背言論自由。

X在2024年下半年全球透明度報告中,把兩類請求分開列示。依公司數據,97,006項內容移除請求中有79,438項獲採取行動,約82%;20,925項使用者資料請求中,10,581項發生資料披露,約51%。這些公司自報數據與前述研究口徑不同,不能拼接成一條配合率上升或下降的趨勢。

X也曾挑戰政府

公開紀錄顯示,X曾對政府提出法律挑戰。2025年,公司在印度卡納塔卡高等法院質疑中央政府用於發送通知的Sahyog平台,主張這套機制繞過法定程序保障。法院於9月24日駁回請求,認為該平台屬於政府與網路中介之間的協調機制。X其後上訴;據印度《經濟時報》2026年3月10日報導,高等法院合議庭已要求中央政府回應。

這起案件不足以概括X在所有國家的行為,但它說明「政府提出要求,平台一律服從」並不準確。同樣,平台曾經提出異議,也不能替其他配合政府的決定提供概括性辯護。

更有價值的檢驗,是要求平台交代:每項要求根據什麼法律,是否提出異議,限制只在當地生效還是擴及全球,以及受影響者能否知情和申訴。透明度的意義,在於讓外界有能力追問具體決定,而非只公布一個看似精確的比例。

(圖片說明)2018年2月6日,SpaceX獵鷹重型火箭執行首次示範任務,從發射台升空。這張官方資料照片呈現馬斯克企業體系中的航太業務,對應本文對平台控制權、企業重組與集團風險的討論。


廣告收入的約束

Twitter 2021年年報顯示,當年廣告收入約45.1億美元,占總收入約89%。這是收購前的歷史結構,不能代表X今日的收入來源,但它揭示了平台原有商業模式的重要條件:吸引大量使用者,與讓廣告商願意付費,是兩件需要同時完成的事。

爭議內容可以帶來注意力,卻未必帶來同等程度的商業需求。廣告商購買的還包括品牌出現的環境,以及它們向客戶、員工和股東解釋這筆支出的能力。平台對內容政策的選擇,因而會經由廣告預算反映到收入上。

2024年8月,X在得州北區聯邦法院起訴世界廣告主聯合會(WFA)及多家企業,指它們透過「全球負責任媒體聯盟」(GARM)協調抵制X,違反反壟斷法。訴訟提起後數日,WFA宣布停止運作GARM。據英國《Marketing Week》報導,WFA表示資源已受到嚴重消耗,財力不足是停止計畫的重要背景。

2026年3月26日,法官Jane Boyle駁回X的案件。對部分境外被告,理由是缺乏管轄權;對其餘被告,法院認為X未能提出足以成立的請求,其中包括未充分主張反壟斷法要求的損害。7月29日,X與WFA宣布和解,WFA在公開聲明中確認GARM已永久停止運作,並承諾不會恢復該計畫或另設類似計畫。

和解留下了具體商業結果,但沒有把X的指控變成法院確認的事實。企業個別拒絕投放廣告,與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違法協調,需要不同的證據;廣告商制定共同標準,也不會因為使用了「品牌安全」的名稱,就自動免於競爭法的檢視。

這場爭議的另一個結果,在法院裁定之前便已發生:涉訟的行業計畫先停止了運作。訴訟因此不只是一種事後判斷對錯的程序,也可能在進行期間改變市場參與者的能力與選擇。

對平台而言,這構成一個持續存在的約束。所有權可以決定產品方向,卻不能保證其他市場參與者接受它的全部成本;廣告收入、研究批評與法律爭議,會把這些成本重新帶回公司的經營決策。

研究者的資料門檻

平台自行發布的透明度報告有其價值,但外部研究者需要有條件檢查方法、找出遺漏,必要時得出與平台不同的結論。如果只有平台能看到完整資料,外界對其治理的判斷,就會長期依賴被評估者自己的說明。

2023年,X起訴反數位仇恨中心(CCDH),指其以違反服務條款的方式抓取平台資料,並使用有缺陷的方法發布報告,導致廣告收入損失。2024年3月25日,加州北區聯邦法院法官Charles Breyer批准相關撤案與反SLAPP請求,駁回訴訟。他在裁定中直言,本案是在懲罰被告的言論。

這份裁定針對的是訴訟及相關法律問題,並非替CCDH所有研究結論背書。X提出上訴,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於2026年9月30日進行言詞辯論,截至本文截稿尚待裁決。

(圖片說明)2009年1月22日,歐盟委員會貝爾萊蒙大樓前排列的歐盟旗幟。這張歷史資料照片交代文章涉及的歐盟監管機構環境,用於配合平台透明度、研究者資料存取與跨境監管的討論。


Media Matters的兩條戰線

另一家監督機構Media Matters的遭遇,呈現出不同的程序。2023年11月,該機構發表報告,指多個大品牌的廣告出現在宣揚納粹的內容旁邊。X隨即起訴,指它以不具代表性的操作方式製造誤導性截圖。法官Reed O’Connor於2024年8月拒絕其撤案動議,讓案件得以繼續,但沒有因此認定X的指控成立。

X的關聯公司其後在愛爾蘭和新加坡提起訴訟。加州聯邦法院於2025年4月對推進愛爾蘭訴訟及部分其他海外行動施加限制,沒有以同樣方式阻止當時的新加坡程序。跨境訴訟擴大了雙方交鋒的範圍,也增加了研究機構持續應對的成本。

與此分開的是政府調查。得州總檢察長Ken Paxton於2023年11月宣布調查Media Matters,並發出民事調查要求。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於2025年5月30日維持限制該調查的初步禁令,認為Media Matters關於第一修正案報復的主張具有勝訴可能。

私人企業索賠與政府動用調查權,是兩種不同的權力。法院限制Paxton的調查,不能被寫成已判定X的民事訴訟違憲;但兩條程序同時落在同一家機構身上,也使「能否負擔繼續研究」成為不可忽略的現實問題。

歐盟的資料存取要求

歐盟選擇把部分查證條件寫成平台義務。《數位服務法》針對超大型平台設有研究資料存取規定,其中包括符合條件的研究者對公開資料的存取。2025年12月5日,歐盟委員會以X的藍色認證標記具誤導性、廣告資料庫不夠透明,以及妨礙研究者取得公開資料為由,對X罰款1.2億歐元。

X方面其後向歐盟普通法院提出司法挑戰,主張調查、法律解釋與程序存在重大問題。平台需要接受外部檢驗,監管機關的執法同樣需要接受司法審查;保障研究空間,不應以取消任何一方的申辯權為代價。

研究機構也必須說明樣本如何選取、資料如何處理,以及結論是否超出證據。可靠的制度應當讓平台有能力反駁錯誤研究,也讓研究者有能力公布平台不願看到的結果。對資源有限的組織而言,即使最終勝訴,被占用的人力、延後的研究和失去的機會,也未必能夠補回。

(圖片說明)Grok 3回答維基百科相關問題的介面截圖,所示檔案版本於2025年6月16日更新。畫面呈現一般文字問答功能,協助讀者理解本文討論的生成式AI產品;它並非監管調查涉及的性化影像。


Grok的生成責任

2025年底至2026年初,多家媒體報導,有使用者利用Grok把女性和兒童的普通照片改成暴露或性化影像。爭議由此超出了平台是否刪除第三方貼文的範圍:同一企業體系提供了生成工具,也提供了傳播渠道,使用者輸入提示詞之後,公司的責任從哪裡開始?

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於2026年1月12日依《線上安全法》展開正式調查,審查X的違法內容風險評估、安全措施及兒童保護義務。X其後表示已採取措施限制相關功能。Ofcom在2月3日說明,已向X發出具法律約束力的資料要求;截至本文截稿,其案件頁仍列示調查進行中。

Ofcom當時也指出,法律適用範圍限制了它對獨立Grok服務生成違法影像的調查權。英國資訊專員辦公室則於同日宣布,就X與xAI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展開調查。相同技術產品,在內容安全與個人資料制度下,可能面對不同的責任問題。

加州總檢察長Rob Bonta於1月14日宣布調查xAI。歐盟委員會於1月26日啟動新的正式調查,檢視X在部署Grok功能之前,是否適當評估並降低散布違法內容等系統性風險。這些公告記錄了監管者的審查方向,本身不構成違法認定。

加拿大的調查結論

加拿大的程序在6月11日取得了不同進展。隱私專員公布調查報告,認為X與xAI未就生成性化深偽影像涉及的個人資料取得有效同意,相關做法違反加拿大聯邦私營部門隱私法。報告記錄,兩家公司不同意這項結論,並表示已採取措施防止和處理相關內容。

這是監管機關的調查結論,並非法院終局判決。依官方公告,公司承諾提交定期報告及獨立第三方稽核報告,說明保障措施的改善與效果。對受影響者而言,這類可持續檢驗的安排,比一次性宣布「功能已受限制」更有意義。

加拿大案件也揭示了執法能力的限制。隱私專員在發布結果時指出,當時法律並未賦予其直接命令企業合規的權力。發現問題、作出結論與確保問題被解決,並不必然是同一件事。

監管權也有邊界

美國法院同時在審查監管措施的邊界。xAI就明尼蘇達州限制AI「去衣」影像工具的法律提出第一修正案挑戰。2026年10月2日,第八巡迴上訴法院批准相關上訴期間的禁令請求,給予公司臨時救濟,並未終局裁定該法違憲。保護受害者的立法目的,與法律採用的限制方式是否合憲,仍須分別接受檢驗。

這些程序不能被概括成各國都已判定Grok違法,也不能因為公司取得臨時禁令,就推論產品已證明安全。它們顯示的是,不同制度正在界定生成工具、使用者與傳播平台之間的責任,而受影響的人仍需要及時有效的救濟。

(圖片說明)2019年7月12日,美國最高法院位於華盛頓的建築正面。本文透過最高法院對平台內容編排權的討論,區分私人企業的編輯選擇、政府干預的界限,以及使用者對公平程序的期待。


生成與推薦的整合

歐盟2026年1月的公告還包含一項容易被忽略的內容:委員會擴大既有調查,納入X宣布轉用以Grok為基礎的推薦系統所帶來的風險。

這使平台治理的問題更進一步。移除規則決定哪些內容不能留下,推薦系統則影響哪些內容更容易抵達受眾;生成模型又增加了內容的生產能力。當三個環節由同一企業體系設計和經營,外界需要檢驗的就包括產品之間如何相互作用。

這種整合可能提高產品協作效率,也會增加外部查證的難度。研究者若無法取得足夠資料,便很難分辨某種內容的廣泛傳播,究竟主要來自使用者偏好、推薦機制,還是生成工具降低了生產與散布的成本。公開程式碼、公司說明和透明度報告各有作用,仍須回答它們是否足以支持對實際運作的驗證。

對企業而言,風險也不只表現在罰款。模型調整、安全測試、地區功能限制、申訴處理及訴訟,都需要資源。這些成本如何分配,會影響產品上線速度與長期經營;若主要成本先由受害者承擔,公司的帳面支出就無法完整反映產品造成的後果。

對照片遭到濫用的人而言,這些制度區別最終會落到日常生活:是否容易提出申訴,能否阻止影像再次上傳,需要花多少時間向他人解釋。虛構的是影像內容,受影響的卻可能是工作、家庭關係和安全感。平台責任的討論,必須能夠回到這些具體處境。

異議者的程序保障

回到《Musk》。電影製作者有表達的權利,馬斯克也有權反駁不實指控並尋求救濟。媒體沒有理由要求被報導者放棄申辯,也沒有理由因為對方資源雄厚,就停止核查其公共行動。

近四年的材料並不能替馬斯克的每一項決定作總體裁判,卻足以檢驗一些具體問題:處分是否有一致理由,政府要求是否受到挑戰,商業爭議是否改變他人的參與能力,研究者能否取得資料,以及技術造成的傷害能否得到及時處理。

這些問題把言論自由的討論帶回制度。所有者可以作出承諾,但承諾的可信度,需要由日常規則、申訴安排與外部查證來維持。法院和監管機關可以施加約束,其權力本身也必須受到法律限制;廣告商與研究者可以影響平台,也需要為各自的做法提供證據。

GFM的判斷是,大型平台的公共可信度,取決於人們能否合理預期規則、理解處分理由,並在受到不利決定時,有實際能力提出異議。這個標準不應隨所有者的政治立場改變,也不能只在結果符合某一方期待時才被接受。

信任也是經營條件

對創作者與企業而言,可預期的規則是投入時間與資金的條件。對投資者而言,X已與火箭、衛星和人工智能業務同處一個集團,平台治理可能透過聲譽、合規成本及管理資源配置,影響更廣泛的經營評估。具體法律責任仍須依公司結構與個別案件判斷,集團整合不等於所有責任自動連帶。

電影可以在四個小時左右結束,平台上的關係卻會在第二天繼續。記者仍要聯繫消息來源,創作者仍要發布作品,研究者仍要取得資料,遭到影像濫用的人仍在等待處理結果。他們能否繼續工作和生活,比任何一次公開宣言更能說明規則的實際分量。

檢驗一個捍衛言論自由的平台,最重要的時刻,是它自身利益受到挑戰之時。批評者是否仍能得到清楚的理由、合理的申訴與提出證據的空間,決定了這項承諾能否超越所有者的個人意願,成為其他人可以依靠的制度。

免責聲明

本文依截至2026年10月9日的公開資料撰寫,僅供新聞研究,不構成投資、法律或稅務建議。案件狀態以所列日期為準;指控、調查與法院裁判應分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