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進入幣安雙CEO時代
她掌管產品、用戶與組織,Richard Teng負責監管與制度化;上幣、風險與重大爭議由誰拍板,仍無公開答案
何一與Richard Teng共同掌舵幣安已十個月。前者負責產品、用戶與組織,後者承擔監管、牌照與對外制度化;然而,對一家影響全球數位資產流動性與定價的平台而言,上幣、風險、投資、高階人事及重大爭議的最終決策權仍未公開。美國的制裁調查與歐盟的MiCA查問,正把這套雙CEO制度推入一場公開的治理壓力測試。
(圖片說明)幣安於2025年12月3日發布何一獲任共同執行長的官方圖片。這項任命把她長期負責產品、用戶、品牌與組織的管理權正式化,並形成她與Richard Teng共同領導公司的架構。
權力邊界仍未公開
2025年12月3日,幣安在杜拜舉行的Binance Blockchain Week上宣布,共同創辦人何一出任共同執行長,與2023年11月接替趙長鵬的Richard Teng共同領導公司。
依照幣安現行管理層資料,兩人的分工已有輪廓。何一負責商業、行銷與品牌策略,並統管人力資源、全球傳訊、客戶服務,以及Binance Earn、Binance Square和Binance Academy等產品線;Richard Teng憑藉曾任金融監管者的經歷,主要代表公司處理監管、區域市場、牌照與政府關係。
十個月後,這套分工開始面對具體壓力。
2026年9月22日,Reuters引述消息人士報道,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及司法部刑事部門正調查幣安是否涉及違反對伊朗制裁的交易。10月1日,Financial Times報道,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以及法國、德國和希臘的監管機構,正在查問幣安未取得歐盟《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授權後,繼續服務部分歐盟客戶的安排。幣安表示對制裁違規採取零容忍,並稱公司遵守適用的監管要求。
兩件事均在程序之中,尚無違法結論。它們卻把職務介紹回答不了的問題推到眼前:在一家掌握龐大用戶資產、交易流動性與代幣定價影響力的平台裡,誰能批准上幣,誰能否決高風險業務,誰決定重大投資;兩位CEO意見相左時,由誰裁決;事故發生後,又由誰承擔最後責任。
本文研究權力如何分配,不以何一的性別建立她的領導價值。她的管理能力與實際影響力,早在職稱改變以前已經在公司內部運作。這次任命的重要性,在於它提供了一個可以觀察的制度節點:幣安能否把長期依賴創辦人判斷、產品速度與社群感知的權力結構,轉化為董事會、監管機構、員工、合作夥伴和用戶都能辨認的治理制度。
職稱確認既有權力
幣安在任命公告中,把何一的角色概括為產品創新、社群增長、用戶導向文化與Web3基礎設施建設。升任以前,她在社交平台使用「首席客服官」這個帶有幣安文化色彩的頭銜。它未必對應傳統公司的正式職級,卻反映她長期站在用戶投訴、品牌回應與產品回饋的交界。
何一在任命後的公開訪談中表示,她約在一年前已接手人力資源部門,目標是建立一套不再依賴少數個人能力的長期組織系統。按照她的說法,共同CEO安排更接近對既有管理權的正式確認,並非突然增加一名最高主管。
Richard Teng的權力來源不同。他曾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企業融資部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首席監管官,以及阿布扎比全球市場金融服務監管局行政總裁。加入幣安後,他先後負責新加坡、中東與北非、歐洲,以及美國以外的區域市場。何一把他形容為幣安與全球監管機構之間的橋樑。這個定位與他的履歷一致,也解釋了他在牌照、政府關係及金融機構合作上的主要角色。
兩人的組合具有清楚的商業邏輯。何一延續幣安作為加密原生平台的產品判斷、用戶感知與創辦人文化;Richard Teng則負責把公司帶進牌照、董事會、外部監督與金融機構合作的制度環境。
互補只能說明兩人各自擅長甚麼。一套可以被檢驗的權力制度,還必須說明誰有權決定甚麼、誰能否決另一方,以及誰對最後結果負責。
(圖片說明)Richard Teng於2025年12月3日在杜拜Binance Blockchain Week主舞台發言。他在當日公布何一出任共同執行長,並介紹幣安的新領導架構;該場合也是雙CEO制度正式對外確認的制度節點。
七項權力仍有空白
根據幣安公告、現行官網、監管文件及兩位共同CEO的公開訪談,截至2026年10月1日,外界大致可以辨認七類權力。下文所稱「未公開」,並不等於公司內部沒有制度,而是外部無法從可核查資料確認最終批准人、否決權及升級程序。
產品:何一負責Earn、Square、Academy等產品線與用戶導向策略;董事Roger Wang負責交易平台與錢包系統;董事Heina Chen負責清算、結算、資金及營運。現貨、合約、支付、錢包及新資產產品由誰最終批准,產品目標與合規要求衝突時誰可否決,均未公開。
上幣:幣安表示,項目由專門團隊盡調並接受多層評估,上市後仍會持續審查。公司未公開上幣委員會成員、投票門檻、法定人數及利益衝突迴避規則,也未說明兩位CEO是否參與最後批准。
風險:全球首席合規官Noah Perlman及合規團隊負責反洗錢、客戶身分審查與制裁篩查。按照2023年的FinCEN同意令,幣安須接受五年期獨立監察。首席合規官向哪一位共同CEO或哪一個董事會委員會匯報,重大風險例外由誰批准,未見公開披露。
監管:Richard Teng是主要對外代表,各持牌實體的董事和高階主管另負法定責任。集團、阿布扎比持牌實體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之間的決策邊界,以及牌照未能取得或持續時由誰問責,仍不清楚。
投資:原Binance Labs於2025年更名為YZi Labs。該機構把自己定位為獨立運作的投資平台及家族辦公室,由Ella Zhang領導,趙長鵬參與投資活動。幣安集團自身的併購、策略投資與關聯交易由誰提案、審批及迴避,沒有公開資料。
人事:何一直接負責人力資源。共同CEO與董事會在高階任免、薪酬、績效、內部舉報和繼任安排上的權限分界,未見說明。
重大爭議:幣安稱公司已由創辦人兼CEO主導轉為董事會主導,現行七人董事會有三名獨立董事。哪些事項必須提交董事會、共同CEO僵局如何處理、控股股東在哪些決定上行使權利,均未見完整公開文件。
這張權力圖最重要的發現,是幣安已公開業務責任,卻未完整公開決策權與問責權。管理者可以負責一個部門,未必握有最後批准權;CEO可以代表公司對外說明,也未必能單獨推翻董事會、持牌實體或合規主管的決定。若不把這些層次分開,高管簡介很容易被誤讀為公司治理章程。
產品與營運權分層
何一最清楚的管理範圍,位於用戶與組織的交界。Earn涉及用戶資產收益安排,Square影響資訊分發與社群,Academy承擔教育與品牌信任,客戶服務則把投訴、使用障礙與產品缺陷送回管理層。這些部門使她能以用戶回饋調整產品優先次序,也是幣安早年快速迭代的重要來源。
幣安董事資料同時顯示,創始團隊成員Roger Wang負責交易平台與錢包系統的設計及實施,並對安全、穩定和可擴展性負責;另一名共同創辦人Heina Chen則管理清算、結算與資金,並參與策略執行與業務營運。
核心業務權力因此至少分為三層:何一掌握用戶、商業與部分產品線,Roger Wang掌握核心技術架構,Heina Chen掌握資金與後台營運。
這比「何一管產品」更接近一家交易平台的實際運作,也提醒外界,最高管理權並非只在兩位CEO之間分配。技術架構、清算與資金、合規、持牌實體及董事會,都可能對關鍵決定形成約束。
幣安若希望被視為受監管的金融基礎設施,便需要說明這些權力如何相互制衡,而非只介紹高管的專業背景。
(圖片說明)何一於2024年10月30日在杜拜舉行的Binance Blockchain Week上接受CoinMarketCap代表Alice Liu訪問,談及幣安的企業文化、產品方向及與監管機構合作的必要性。這張任命前的資料照片顯示,她的實際領導角色早於共同執行長職稱形成。
上幣權缺少最後一環
對大型加密交易平台而言,上幣遠超一般產品更新的分量。一項代幣能否進入幣安的現貨、合約、Launchpool或其他分發渠道,可能改變其流動性、價格發現、融資能力與散戶風險。決定公布前的資訊本身具有市場價值,上幣制度因而同時牽涉商業判斷、利益衝突、內線資訊、反貪腐與市場完整性。
幣安公開表示,項目須經專門團隊盡調,上市後仍接受持續評估;何一也多次強調,上幣須經多層評估,不由單一個人決定。這些說明證明公司設有流程,卻沒有回答流程的最後一環。
公開爭議使這個缺口更加明顯。2024年10月,Moonrock Capital共同創辦人Simon Dedic指稱,幣安曾要求一個未具名項目提供大比例代幣供應;何一否認幣安以這種方式收取上幣費。
2025年10月,預測市場Limitless創辦人CJ Hetherington公布他所稱的上市條件,內容涉及用戶空投、行銷代幣與保證金。幣安稱部分指控失實及具誹謗性,其後為最初回應的措辭道歉,並表示相關代幣分配給用戶、保證金在項目履約後可以退還。
這些相互衝突的說法,不能證明幣安存在不當行為,也不能單靠社交媒體判定哪一方完整呈現了交易條件。它們能夠證明的是,市場無法查閱一套足以獨立驗證的治理框架。
截至截稿,幣安沒有在公開文件中列明上幣委員會成員、投票門檻、否決權、CEO參與方式、關聯項目迴避規則及決定留痕方式。市場知道「有流程」,卻無法確認誰對結果負最終責任。
何一接近用戶、產品、品牌與創辦人文化,理應能影響資產選擇及產品方向;與此同時,管理創辦人家族財富的YZi Labs投資大量Web3項目。即使YZi Labs公開表示獨立運作,兩個體系仍需要可驗證的資訊隔離、利益申報與迴避程序。
這項要求並非預設任何人存在不當行為,而是要讓私人關係與投資利益不能改變平台資源的分配規則。
合規能否否決增長?
2023年的美國案件顯示,幣安早期治理的失敗不在增長能力不足,而在高階管理層曾讓市場、收入與用戶規模凌駕於反洗錢、制裁及美國市場准入規則之上。
幣安承認相關刑事指控,與美國司法部、財政部及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達成總額逾43億美元的和解。按照當時公布的文件,公司須接受司法部三年期獨立合規監察,以及FinCEN五年期監察。FinCEN同意令要求監察人評估高階管理層對反洗錢與制裁合規的承諾,並檢查合規要求是否進入新產品與服務的治理流程。
2025年,幣安高管據媒體報道曾要求縮短或取消相關監察。截至本文截稿,FinCEN未公開宣布終止其五年期同意令。司法部監察的後續狀態則缺乏足以支持確定結論的公開文件,因此不應把媒體所稱的磋商寫成已經完成的制度變更。
2026年的發展也說明,監察安排不能代替管理層持續作出風險判斷。4月,Bloomberg News報道多名從事金融犯罪監測與制裁審查的員工離職,並稱Noah Perlman正與管理層討論未來離任的可能;幣安回應他沒有確定離任日期。8月,公司從Crypto.com聘請Antonio Alvarez出任副首席合規官,另聘Duncan DeVille負責全球金融犯罪合規。
9月14日,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提出民事沒收訴訟,尋求沒收約6,100萬美元加密資產,並指稱兩家香港註冊公司利用幣安帳戶清洗伊朗石油收益。幣安不是該案被告,訴狀中的內容仍屬指控。
八天後,Reuters引述消息人士報道,聯邦檢察官正另行調查幣安是否在知情下容許違反制裁的交易。截至截稿,檢方未對幣安或其員工提出指控。
這些事件不構成違法定論,卻令雙CEO分工不能停留在「一方管增長,另一方管合規」。如果增長決定由一方推動,另一方只在產品推出或業務開展後向監管機構解釋,制度仍然脆弱。
成熟金融機構的合規與風險部門,應在產品設計、客戶准入、司法管轄區選擇和資產上市以前介入,並在必要時擁有延遲或否決權。
幣安已公開首席合規官的工作內容,卻沒有說明他向董事會還是向哪一位共同CEO直接匯報,也沒有說明當收入目標與制裁風險衝突時,誰能作出商業部門不得推翻的決定。對用戶而言,這比兩位CEO在公開場合是否默契更為重要。
(圖片說明)美國司法部長Merrick Garland於2023年11月21日在華盛頓舉行記者會,公布幣安及趙長鵬認罪與逾40億美元解決方案。該案件揭示增長、反洗錢與制裁合規之間的治理失衡,也是現行雙CEO制度必須回應的歷史背景。
牌照才是監管考場
Richard Teng任內最明確的制度成果,是設立首屆集團董事會、引入獨立董事,並在阿布扎比全球市場建立三家受監管實體。
2025年12月公布的架構中,Nest Exchange Limited承擔受監管的交易平台職能;Nest Clearing and Custody Limited負責清算、結算、託管與中央證券存管相關服務;Nest Trading Limited則承擔經紀交易及其他獲准業務。
這種實體與職能的分拆,比早年由法律邊界模糊的「全球平台」承擔責任前進了一步。
監管能力最終仍要由牌照結果與持續合規檢驗。歐盟是目前最直接的考場。
幣安於2026年初在希臘申請MiCA授權。6月,Reuters報道該申請預期不能獲批;幣安其後於6月下旬撤回申請,並表示將在另一個歐盟成員國尋求授權。MiCA過渡期於7月1日結束後,未獲授權的平台原則上只能協助既有客戶轉移或出售資產。
Financial Times於10月1日報道,幣安依據「反向招攬」例外繼續服務部分歐盟客戶,部分交易透過阿布扎比實體處理。ESMA與法國、德國及希臘監管機構正查問相關安排。
「反向招攬」只容許境外公司在客戶完全主動尋求服務時提供特定服務。ESMA指引要求對這項例外作極狹義解釋,不能把它用作規避MiCA。幣安表示公司遵守適用要求,並正積極爭取MiCA授權。監管機構目前仍在查問,不能寫成違規裁決。
這場查問提出了共同CEO架構下的實際問題:牌照尚未取得時,誰決定可以服務哪些客戶;誰批准對法律例外的解釋;當集團商業目標、持牌實體責任與不同國家的監管意見發生衝突時,誰承擔後果。
Richard Teng的履歷使他成為自然的監管代表,但熟悉監管不等於所有監管責任都由他一人承擔。各持牌實體的董事與高階主管負有各自的法定義務,集團董事會也應監督風險偏好、資本配置與重大市場進退。
雙CEO制度要成立,外界需要看到Richard Teng的權力能夠進入產品與區域業務的決策前端,而非只在危機出現後代表公司回應。
投資與上幣必須隔離
何一自2022年起領導Binance Labs,這段經歷常被用來推論她仍掌握幣安全部投資權。現有證據不支持這種簡化。
2025年1月,Binance Labs更名為YZi Labs,並脫離Binance品牌。該機構把自己定位為獨立運作的投資平台與家族辦公室,由早年參與創立Binance Labs的Ella Zhang回任負責人,趙長鵬則參與投資活動。幣安官網以過去式描述何一對該機構的領導。
這項分離具有制度意義。投資機構可以持有項目代幣或股權,交易平台卻可能決定同一項目能否取得上市、流動性、研究、錢包或推廣資源。兩者若由同一條不公開的權力鏈控制,利益衝突便無法由外部判斷。
更換品牌與管理層只是第一步。完整制度還應披露關聯方定義、資訊隔離、投資項目申請上幣時的迴避、利益申報及獨立審查。
幣安集團自身的資本交易同樣缺乏公開審批路徑。2025年3月,阿布扎比國有投資機構MGX向幣安投資20億美元,成為幣安首筆機構投資。同年5月,各方披露交易以川普家族相關企業World Liberty Financial發行的USD1穩定幣結算,引起美國國會議員對利益衝突及交易治理的質疑。
幣安與趙長鵬否認這項安排和趙長鵬尋求總統赦免之間存在關聯。公開資料沒有說明結算安排由誰提出,以及經過哪一層內部審批。沒有證據證明交易與赦免存在因果關係,但缺少決策紀錄本身,已經構成公司治理上的資訊缺口。
一家平台同時對交易、錢包、支付、資產管理、資訊分發與投資生態具有影響力時,投資權的透明度不應低於上幣權。兩者之間每一條資訊與利益通道,都需要留下可以審計的邊界。
(圖片說明)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公布的MiCA過渡期時間線,列出法規生效、全面適用及成員國過渡安排最遲於2026年7月1日結束等節點,呈現幣安在歐盟尋求授權及處理既有客戶服務時面對的共同監管框架。
人事權考驗組織韌性
何一把人才密度不足列為幣安面對的主要挑戰之一。她的理由是,加密產業仍帶有聲譽負擔,與人工智能、傳統金融及互聯網公司爭奪頂尖人才時並不佔優。
這項判斷比一般招聘口號更接近她在共同CEO架構中的任務:把依靠少數創辦人、快速反應與高強度執行形成的文化,轉化為跨司法管轄區、跨語言、服務超過三億用戶的組織能力。
人事權也最可能成為雙CEO制度出現摩擦的地方。合規部門需要獨立性,產品部門追求速度,區域負責人面對本地監管,全球品牌則希望維持一致的對外說法。
誰能任免首席合規官、財務長、法務主管、區域負責人及核心產品主管,誰決定他們的薪酬與績效,誰處理涉及高管的內部舉報,都會直接改變公司的風險偏好。
幣安已確認何一主管人力資源,卻沒有披露共同CEO與董事會在高階人事上的保留權限。她希望建立一個不依賴任何單一人物的組織,招聘規模只能說明投入;更嚴格的檢驗是,即使創辦人、共同CEO或關鍵高管離開,公司的決策、合規與問責仍能持續運作。
董事會能否約束股東?
幣安在2024年設立首屆七人董事會,目前由獨立董事Gabriel Abed擔任董事長,另有兩名獨立董事Xin Wang與Max Yang;其餘四席由Richard Teng、Roger Wang、Heina Chen及何一擔任。
Richard Teng於2024年12月向Reuters表示,幣安已由創辦人兼CEO主導轉為董事會主導;2025年11月,他稱趙長鵬仍是控股股東,日常策略則由他與董事會共同制定。
理論上,董事會是兩位共同CEO之上的治理層。當兩人在重大投資、風險承擔、市場進退或高階任命上意見不同,董事會應具有裁決、監督乃至更換管理層的能力。
然而,幣安尚未公開完整的董事會章程、主要委員會組成、獨立董事的調查與否決權,以及必須提交董事會的保留事項。三名獨立董事在七席董事會中不能單獨形成多數。
董事會之上還有股東。趙長鵬於2023年認罪後卸任CEO,2025年10月獲美國總統川普赦免;Richard Teng其後表示,公司尚未決定趙長鵬是否回歸。
幣安官網沒有列出趙長鵬的集團管理職務,但他作為控股股東、品牌象徵及創辦人團隊核心人物,仍對BNB生態、產業網絡與YZi Labs具有顯著影響。何一與趙長鵬是長期伴侶並共同育有子女;她曾公開強調自己的獨立判斷。
影響力不等於管理權,伴侶關係也不等於利益衝突。問題在於,若控股股東、董事會與兩位CEO之間的邊界沒有公開文件界定,外界便難以判斷一項重大決定究竟來自董事會、管理層、股東,還是創辦人網絡。
兩位CEO出現分歧並不可怕。治理風險出現在公司無法說明分歧如何處理、由誰拍板,以及紀錄保存在哪裡的時候。
若董事會只是追認管理層已經作出的決定,雙CEO可能演變為兩條平行權力線;若董事會能審查關聯交易、保護合規部門的獨立性、處理僵局並留下可追溯紀錄,這套架構才有機會把一家創辦人企業推向制度型企業。
(圖片說明)全球平台客戶營運層內,客服人員處理匿名工單,牆面顯示產品與用戶隊列,對應何一統管客戶服務、人力資源及Earn、Square、Academy等用戶導向產品線的管理範圍。
幣安還欠治理說明
何一出任共同CEO,使她長期擁有的實際管理權獲得正式職稱。Richard Teng帶來監管語言、牌照經驗與外部制度接口;何一掌握產品直覺、用戶關係、品牌、人才與創辦人文化。
這兩種能力並存,是幣安在下一階段維持規模與速度的條件,也可能成為責任模糊的來源。
2026年的伊朗制裁調查與歐盟查問均未有最終結論,結果可能對幣安有利,也可能不利。無論結果如何,它們都迫使公司回答同一組問題:誰批准跨境業務,誰能阻止高風險交易,誰對監管例外作最終解釋,誰在董事會與管理層之間承擔責任。
市場需要一份可以驗證的治理說明。它應列出兩位共同CEO各自的授權範圍,公布董事會保留事項與僵局處理程序,說明上幣委員會的結構、利益衝突規則及決定留痕方式,確認首席合規官與內部稽核的獨立匯報線,披露YZi Labs等關聯方與幣安之間的資訊隔離安排,並界定控股股東在重大決策中的角色。發生重大監管、資安或用戶資產事件後,公司也應說明由誰承擔最終責任。
對普通用戶而言,這份權力表並非抽象的公司治理文件。平台決定上市哪一種代幣、限制哪一個帳戶、進入哪一個市場、接受多少風險,最終都會落到用戶的資產、交易機會與追索權上。當危機出現時,用戶需要知道的不只是客服由誰管理,而是誰有能力阻止錯誤,以及誰必須為沒有阻止錯誤負責。
何一的考驗,是能否把她擅長的用戶感知與創辦人文化,轉化為任何個人離開後仍能運作的制度;Richard Teng的考驗,是合規能否在收入、速度與市場份額面前保有實際約束力。
當產品、上幣、風險、監管、投資、人事與重大爭議的責任都能被清楚追溯時,幣安才算進入雙CEO時代。
免責聲明
本文僅供新聞研究與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交易、法律或稅務建議。文中調查與監管查問尚無最終結論;數位資產風險甚高,讀者應自行核實並審慎判斷。